根据GB500343-2004《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》,雷电防护区(LPZ)应划分为:直击雷非防护区、直击雷防护区、第一防护区、第二防护区、后续防护区,需符合以下规定:
1、直击雷非防护区(LPZ0A):电磁场没有衰减,各类建筑都可以遭受直接雷击,属于完全暴露的不设防区域。
2、直击雷防护区(LPZ0B):电磁场没有衰减,各类建筑很少遭受直接雷击,属充分暴露的直接雷击防护区。
3、第一级防护区(LPZ1):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,流经各类导体的雷电流比直击雷防护区(LPZ0B)进一步减少,电磁场得到了初步衰减,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。
4、第二防护区(LPZ2):进一步减少所导引的雷电流或电磁场而引入的后续防护区。
5、后续防雷区(LPZ3):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电磁脉冲,以保护敏感度比较高的设备后续防护区。
需要注意:最外层为LPZA或LPZB,是直接雷击区域,危险性最高,主要由外部防雷系统保护,越往内部危险程度越低,所以在做防雷工程的时候要充分考虑防雷分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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